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024年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文章来源: 【字体:打印本页

  一、背景介绍

  地方课程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是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学生发展需求而设置的体现地方特色的必修课程。2017年2月我厅印发了《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019年进行了修订,根据当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地方课程由省情教育和专题教育两部分内容组成。各地各校依此积极探索,积累了地方课程育人经验,但还存在着定位不准确、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管理不到位、课程内容与国家课程内容有交叉重复、地方课程门类过多不利于课时安排、地方课程讲授化倾向严重实践体验不足等问题。

  2023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意见明确了新课程背景下地方课程的功能定位,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义务教育培养目标,挖掘当地自然风貌、区域经济、优势科技、特色文化以及革命文物、遗址、纪念场馆等方面资源的育人价值,增强义务教育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组织研制新课标背景下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

  为有效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改进和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切实增强地方课程育人实效,我厅结合实际,研制工作实施方案,委托辽宁教育学院组建项目研究专家组,研制《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二、起草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课程育人功能,激发地方课程建设活力,增强课程适应性,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以教育之强夯实辽宁振兴发展之基,实现课程全面育人、高质量育人,特研制《指导纲要》。

  三、起草过程

  研制工作历时七个月,重点包括三个方面。

  1.开展调研。为吃准吃透国家会议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课程要义,开展专题调研。一是对《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019版)》进行分析比较,查找国家新要求和地方课程实施中重复交叉脱节错位的内容;二是对我省部分地区和学校实施地方课程情况进行调研,为新版《指导纲要》研制提供现实依据;三是对近年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教育政策文件进行梳理,重点对2019年以来涉及中小学课程建设等30多个文件进行分析;四是对近两年浙江、广东、四川等7个省地方课程设置情况与最新发展动态等进行研究。

  2.专题研讨。先后召开10余次研讨会,围绕地方课程性质和基本理念、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要求、课程管理与教学建议、评价建议,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和教材编写建议等关键性问题,进行反复研讨,形成文稿,力求《指导纲要》在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上行得通。

  3.论证完善。一是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省社科院、高校专家,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代表,针对《指导纲要》初稿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组进行修改和完善。二是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先后征求厅内有关处室、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指导纲要》送审稿。

  四、文件内容

  《指导纲要(2024版)》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培养目标下的行动指南。

  第二部分:课程性质与理念。地方课程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是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学生发展需求而设置的体现地方特色的必修课程。提出课程要坚持正确方向、突出素养导向、强化实践育人、注重协同育人的四个基本理念。

  第三部分:课程目标。以辽宁自然风貌、人文历史、红色文化、区域经济、优势科技等为载体,引导学生在亲身体验和实践中感悟辽宁魅力,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增强文化认同,提升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担当。

  第四部分:课程内容。充分发掘辽宁地方特色教育资源,设计了“自然魅力、人文魅力、红色魅力、发展魅力”四个内容板块,每个板块按照小学低年段、小学中高年段、初中年段螺旋式渐进设计学习内容,体现对国家课程的拓展与补充。

  第五部分:实施建议。从课程管理、课程教学、课程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教材编写等五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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