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大力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第001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 编辑:教育学院信息1
  • 来源:省教育厅

关素霞代表:

  您在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0014号《关于大力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很有见地,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经研究,我厅决定全部采纳,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统筹部署,加强部门协同,落实高校责任。认真落实高校“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内相关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开展“校地校企对接促就业”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在辽宁就业创业。加强校地、校企研究院建设,联合攻克“卡脖子”技术,推进科研成果省内转化,促进毕业生在转化企业实现就业。

  二、深化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优化省内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面向辽宁三次产业需求,增设一批人工智能、大数据、先进制造、预防医学等社会急需学科专业。同时,充分发挥高校自身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办出特色和品牌,推动学科专业与全省主导产业同构发展,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强化地方政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出台更多积极的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挖就业潜力,拓宽就业渠道,提高薪资待遇,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人才补贴政策,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大毕业生省内基层就业引导力度

  培育弘扬大学生的奋斗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树立一批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统筹部署,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

  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欢迎您对全省教育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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