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辽宁高校应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建议》(第005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 编辑:教育厅办公室审核
  • 来源:省教育厅

吴孝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高校应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高等教育的关心关注,您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阐述精辟透彻,对人才培养现状存在的重知识、轻能力,实践教学较弱,忽视个性培养,创新思维训练不足等问题分析得非常精准、切中要害,使我们受益匪浅。所提的七点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全部采纳并答复如下:

  一、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省教育厅将组织高校进一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开设专业创业课、创业基础课及创业管理课程。加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将创业实践作为大学生专业教学和实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实践过程管理,将创业指导纳入教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继续组织高校教师参加系统的创新创业教学培训,实施创新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吸纳社会、企业、行业优秀人才,培育一直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创业导师队伍,建立创业导师专业发展、能力提升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

  以《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国家重大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人才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辽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支持高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进一步提高辽宁省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完善学科布局和优化层次结构。

  四、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改变重短期、轻长期,重个人、轻团队,重论文、轻项目合作,重成果数量、轻实际贡献,重科研、轻教学等错误倾向。落实《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改变高校论文“SCI至上”错误做法,组织高校落实SCI论文相关指标评价工作,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为高校科技评价,创造良好生态。

  五、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改革传统教学形态,以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来实施教学计划。推动课堂教与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率。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各个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深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训练、队伍建设等关键领域改革,推动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政教育、劳动教育深度融合。

  六、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

  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项目组成员中应吸纳在校生,进一步提高学生研究探索、创新和实践能力,形成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规范的科研行为,有助于学校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举办系列创新创业教育大赛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提高“大创计划”的组织实施水平,组织开展各专业类创新创业竞赛,发挥“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引领推动作用。

  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欢迎您对全省教育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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