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大力推广中医穴位疗法 防治青少年近视的建议》(第153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韩建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中医穴位疗法 防治青少年近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构筑全省近视防控新体系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及时转发了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全面部署我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为切实加强省政府统筹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强化沟通协作,我省成立了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辽宁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分工,形成了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视力监测制度

  根据《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明确了不同学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按照《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中小学校每年开展两次视力监测并上报有关数据,对视力异常的学生,学校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对已经近视的学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发展成为高度近视。

  三、建立多元有效的近视防控机制

  建立多元有效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创新机制,各市政府制定政策,引领方向,促进地方产业发展,打造社会责任集群企业,全面支持近视防控系统工程。在科普宣教环节组建区域性义工组织,深入校园、社区、集团企业、机关单位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家长的力量,让他们自觉融入到科普宣教队伍中来,为发挥群体的预防力量建立保障机制。

  四、推进示范创建

  我省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市、区)和示范校建设,积极探索中医穴位治疗近视疗法、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有效降低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率。

  2021年,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304号)要求,我省确定了沈阳市皇姑区、鞍山市铁东区作为试点地区,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工作,推广耳穴压丸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按试点方案有序开展。

  五、强化防控近视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和“爱眼日”契机,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鼓励非遗中医穴位治疗近视疗法进学校、进社区,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公益免费中医治疗近视。

  202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设立了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项目——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优势加强宣传,拟通过制作中医药防治近视科普短视频和手册,在媒体开设相关栏目,中医专家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健康巡讲,中医穴位眼部保健体验等活动,促进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发挥中医药在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专业培训

  我省鼓励设有中医穴位治疗相关的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中医穴位治疗近视培训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支持技工学校结合实际建立非遗中医穴位治疗近视试点班级。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工程,今后,我们将继续竭尽全力积极探索做好此项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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