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密集教室安装新风系统的建议》(第101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周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密集教室安装新风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指出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校教室是学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学生每天在教室的时间较长,教室空气质量直接影响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效果。我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身体健康,多措并举、切实解决由于择校造成的大班额情况,努力为孩子们创造舒适、宽松的学习环境。

  一、不断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

  2021年4月,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解决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均衡所引发的“择校热”“就近上好学难”等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缩小义务教育学校区域、城乡、校际间差距,实现老百姓“把名校开在家门口”的迫切愿望。2022年底,我省将力争实现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让孩子们在宽松的环境下学习,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切实巩固大班额“清零”成果

  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合理划定学区范围,严禁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阶段产生新的大班额。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分班”,通过对生源的相对均衡分配有效地化解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三、严格落实国家建筑标准要求

  督促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发布的《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教学楼要有良好的的自然通风设施,教室门窗有利于采光通风,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经调查了解,国家还没有相关的安装新风系统要求和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今后,我们将积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装新风系统开展相关调研和论证,争取将新风系统纳入学校建设标准。

  四、积极改善密集教室环境质量

  要求新建、改扩建的校舍、新装修的教室和新采购的桌椅,在甲醛等环境监测指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按照国家卫生有关要求,教室每天坚持早、中、晚开窗通风,保证空气质量。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您的意见和建议必将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省教育工作。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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