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区域内普通高中特色校校际合作 实现高中特色育人模式多样化的建议》 (第1152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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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纪利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区域内普通高中特色校校际合作 实现高中特色育人模式多样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辽教发〔2021〕36号)《辽宁省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实施方案》(辽教通〔2022〕192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辽教发〔2023〕5 号)等文件,开展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各地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目前,已评估认定省特色普通高中116所,进一步扩充了普通高中优质特色资源。充分发挥省特色普通高中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省普通高中在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和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需求。您在建议中就持续推进特色高中建设提出了非常宝贵和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按照您的建议,我厅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特色普通高中建设

  积极引导各地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2023年修订)》要求,加快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专业指导,促进各学校在办学理念、学校文化、课程体系、队伍建设、培养模式、教学方式、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特色建设,按照“成熟一所、评估一所”的原则,指导各地每年遴选一批特色鲜明、育人效果显著的市级特色普通高中,推动各地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从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7个领域,通过材料初审、现场评估、集中合议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特色建设情况,加强省级特色普通高中评估建设工作。对学校在特色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督促各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持续强化特色普通高中建设。

  二、深入开展特色课程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在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基础上,坚持课程资源开发多样化、课程选择多元化和课程实施校本化的特色课程建设策略,优化课程设置,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完整、层次清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特色课程体系。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开发满足特色发展需求的校本课程,规范选用多种类型的校本特色教学教辅材料。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特色实践活动。

  三、加强特色普通高中校际合作

  在已被评为省级特色普通高中的学校中,按照各领域分类,分别遴选出典型示范学校,作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领航学校,与领域内其他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组成特色学校发展联盟,通过入校帮扶、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等方式,推广特色普通高中在高考综合改革、推进人才培养、特色培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做好引领示范。鼓励区域内特色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开展校际合作,推动优质特色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带动一般普通高中挖掘自身特色优势,明确特色办学方向,开发特色课程资源,完善特色项目建设,促进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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