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辽宁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26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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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张校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辽宁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推动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

  几年来,面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省教育厅积极应对,统筹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设置,加大人才培养规模,为我省养老护理提供人才保障,支持和鼓励有条件院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积极为社会养老护理储备人才。

  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为了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省教育厅于2018年开始开展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通过学校与企业签定联合培养协议,开展共同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培养等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

  三、设置相关专业课程

  省教育厅指导相关院校结合行业、企业所需,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适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设置《老年人的心理护理》、《老年人膳食与营养配餐》、《推拿与按摩》、《康复理疗技术》和《中医护理技术》等相关课程,培养综合性养老服务人才。

  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指导养老机构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养老机构和行业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健全工资分配制度,完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治疗技术、护理(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二是积极引导高等院校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设置老年医学方向;三是指导相关院校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标准,联合编写相关教材;四是鼓励引导医学院校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临床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调查和科学研究,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为我省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指导;五是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支持学校与医养结合机构签定联合培养协议,开展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六是指导相关院校根据养老机构需要,调整课程体系,设置医养交叉课程,探索医养结合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按照您的建议,省教育厅还将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本科相关专业设置,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引导支持职业大学开设医养照护与管理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做好养老护理职业本科人才培养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老龄事业的关心,对教育事业的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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