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当前中小学体育教育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的建议》(第126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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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梁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当前中小学体育教育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科学合理资源配置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青少年作为全民健身的重点人群,把青少年体育作为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推进我省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建设,构建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美育体系,结合我省学校实际,出台《辽宁省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一是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坚持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统筹规划学校体育建设项目。建设新学校要结合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统筹考虑体育场馆设施,力求达到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多功能体育场馆,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加强高校体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惠及附近中小学校。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鼓励通过政府协商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体育场馆设施共享。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考虑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二是配足配齐体育器材设施。按照国家不同学段体育器材配备目录,配足配齐安全、环保的器材设备,建立动态补充机制,确保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因地制宜,结合地方、民族和学校特色,努力达到更高的、弹性的“选配”配备要求,根据实际需要扩大选择范围,突显民族化、地域化和校本化的特色,以优化课堂教学带动资源配置。统筹社会和学校资源,加强社会体育美育机构与学校的合作,综合利用体育团体、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资源,补充器材建设,全面促进社会资源与学校资源的融合。

  二、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健全面向人人的课程育人机制

  坚持将课堂教学作为综合育人和学科育人的主阵地,坚持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程,保证所有学生都公平享有接受体育教育的机会。出台辽宁省中小学体育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从教学准备与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评价与反馈、教学拓展与延伸等四个方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三方面核心素养。开展2022年中小学校体音美课程开设情况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措施》要求,督促各地各校围绕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学校能够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持续支持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支援农村地区中小学体育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教师队伍建设。开展辽宁省中小学体育美育省级示范项目评选活动,评选中小学体育美育省级精品课、优秀教学团队(教研组、室)、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区域内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推进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体育育人保障

  我省印发《辽宁省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加强体育美育教师师德建设、加强体育师资培养、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强农村体育美育师资力量补充、加强农村体育美育师资力量补充、推动体育美育师资整体素质提高、保障体育美育教师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重点加大农村体育美育教师的补充力度。各地结合实际,采取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方式,推进体育美育教师交流轮岗,鼓励和引导城市体育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积极推进“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保证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毕业年级对口支教工作的稳定性和实效性,缓解农村学校体育美育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按照教育部《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体育美育专职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普通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教师担任中小学兼职教师;鼓励学校选聘承担中华优秀文化体育艺术传承项目教学指导的兼职教师。加强体育美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扶持和激励机制,培养体育美育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发挥学科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和新老教师互帮互助机制,促进体育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

  四、完善赛训体系,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制定印发辽宁省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年度计划和方案,对全年学生体育竞赛作出总体部署。举办省级常规体育竞赛8项,441名学生获得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时举办2022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选拔省级最佳阵容250人,80人入选全国小组最佳阵容,19人入选全国最佳阵容,成为全国八个能够申请一级运动员的省份之一。承办全国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女子U15组别竞赛,举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开幕式,受到教育部和兄弟省份的一致好评。积极备战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开展相关选拔赛,举办足球、篮球、排球队冬令营、夏令营集训。

  五、弘扬体育精神,丰富校园体育项目

  深入挖掘项目文化及体育精神内涵,树立优秀运动员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有效宣传推广中华体育精神、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广泛开展中小学校园文化活动,通过课间操、运动会、体育文化节等系列活动,支持和鼓励广大师生共同创作、大力推广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原创校园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把中华体育文化融入生活、融入日常、融入行动,切实用中华优秀体育文化滋养师生心灵、涵育师生品行。我省深入推进体教融合,会同省体育局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体育项目;开展2022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激发儿童青少年参与健身锻炼的热情。开展2022年辽宁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查测试工作,准确掌握我省各地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举办足球、篮球、排球裁判员专项培训,惠及321名学校体育骨干教师。制定校园足球工作要点,对全省年度校园足球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开展“强国足球梦——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影像展”活动,征集作品2023份,遴选1456份优秀作品报送全国校足办。对全省足球教师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辽宁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教师信息库;组织省内917名校园足球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级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水平。疫情期间,组织跳绳、平板支撑等适合小场地运动的体育竞赛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封闭和居家学习中感受到充实与快乐,让校园充满青春的欢声笑语。

  六、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激励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为落实“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我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有利于学生能力终身化的“家校社”协同育人联动机制。指导各市大力推动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公共服务部门的合作,促进更多的公共体育机构和设施向学生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通过布置体育家庭作业,促进学生节假日参加体育锻炼、校外体育竞赛和社区青少年体育服务等活动,建立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引导家长转变体育观念,引领社会全员参与。省内多市多校开展个人体能挑战赛、居家锻炼大比拼等系列活动。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督促各地各校改善办学条件,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二是强化体育教学训练,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三是完善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贯通,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性竞赛横向衔接的体育竞赛体系。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活动,鼓励中小学校每月开展1次小型体育竞赛。深化体教融合,鼓励中小学校与高校、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等合作开展课余训练,构建“小学早训练、初中不断档、高中有特长、大学出人才”的体育人才梯队培养体系。四是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督促各地各校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配好教学所需设施设备。持续支持有关高校开展“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支援农村地区中小学体育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教师队伍建设。五是与省体育局联合组织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工作,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每两年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复核和发展情况评估。为加大对传统校的扶持,我们将举办试点推进传统校赛事,为传统校创造更为优质的竞赛条件。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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