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法规课程的建议提案》(第009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 编辑:教育厅办公室审核
  • 来源:省教育厅

刘雅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法规课程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省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的关注,并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很客观、很有针对性的阐述,对开设交通法规课程的必要性做了深入分析,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并付诸实施。

  在中小学开展交通法规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范交通事故和面临交通事故应变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是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我厅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发展规律,在《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人与社会》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中有机融入了大量交通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要求,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一、道德与法治课程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从行为习惯、知识教育、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小学1-2年级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避免意外伤害”等;在小学3-6年级要求学生“了解本地区交通状况,知道有关交通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等,教材中设置《安全记心上》《生活离不开规则》《认识公共生活》《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等,重视学生交通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的养成。小学道德与法治还单独安排一学期专门开展法治教育,在《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我们受特殊保护》等课中指出,过马路要遵守交通法规,并列明需学习的相关法规及条款,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学生“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理解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积极遵守公共秩序”,分析违法行为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等。

  二、体育与健康课程

  着重从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入手。如小学1-2年级要求学生“过十字路口时不闯红灯,走斑马线”“乘汽车时系安全带,头、手不伸出窗外”等;小学5-6年级要求学生“能够识别常见的危险标识”等。7-9年级学生应“在日常生活中走路、骑车以及特殊气候(如下雨、下雪、大雾等)条件下注意安全”等等。

  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学生通过考察探究、职业体验等形式,树立规则意识。结合不同年级学生认知发展特点,推荐了交通知识教育主题活动,如1-2年级“寻找生活中的标志”,3-6年级“找个岗位去体验”,中学“交通秩序我维护”“学校和社会中遵守规则情况调查”“家乡交通问题研究”“考察当地公共设施”等。

  四、人与社会课程

  2019年,我厅修订并印发了《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2019年修订)》,在小学3-4年级要求学生“知道并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行使用的教材中设置了《了解交通求安全》内容,增强学生安全出行意识。目前,此教材正在按照课程指导纲要修订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课程中相关教育内容要求。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还留出一定的课时空间由学校根据当地的特点和需要安排课程内容。学校可以利用相应课时空间,加强交通法规教育,增强育人效果。

  今后,省教育厅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中小学生交通法规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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