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停止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护理学专业办学转型发展为养老照护专业的建议》(第029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 编辑:教育厅办公室审核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文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停止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护理学专业办学,转型发展为养老照护专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对于当前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办学情况分析的非常透彻,对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认真吸纳,并逐步落实。

  一、全面提升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层次

  护理人员作为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员学历水平不断提高,对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目前,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多集中于城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职学历护理人员多集中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2019年为例,执业护士考试报考总数1.77万人,其中中专占65.2%,大专占24.2%,本科10.6%,硕士仅1人。中职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需逐步提高学历水平。因此,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配合,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卫生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卫生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不具备条件的卫生学校并入当地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将护理专业中专层次升级为大专层次,逐步提高我省护理人员学历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加大养老照护人才培养

  省教育厅统筹全省中等职业卫生学校专业调整,对不能转为高职办学的卫生学校进行专业转型调整,将护理专业全面转型为养老照护专业,不断适应我省养老服务社会发展需求。截至2019年底,辽宁省常住人口4351.7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7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4.72%;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0.9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11.24%。我省老年人口数量多、增长快,有一半的老年人口患多种疾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约为110万人左右,老年医疗护理、健康照护等医养结合服务人才急需。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人员主要有医务人员、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为加强老年医养结合服务人才培养,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密切配合,着力培养老年医学科医务人员,加强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护理员和健康照护师等队伍建设。

  感谢您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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