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建议》(第027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的建议对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利用 “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平台,宣传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优惠政策。

  一是积极营造职业教育良好氛围。今年,我厅组织举办辽宁省第十八届职业院校大赛,并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召开大赛开幕式,副省长王明玉、省教育厅厅长冯守权等领导出席开幕式,辽宁新闻、光明日报等媒体进行报道,并在辽宁日报进行16期连续报道,向社会宣传职业教育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技师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12年以来,省人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每年举办“技师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已经连续成功举办9届,成为全省技能人才竞技舞台。今年,省人社厅牵头即将举办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全面对接全国技能大赛标准,全力打造技能人才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优化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辽宁省将通过与教育部共建,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形成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有效解决技术技能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推动“人口红利”加速向“人才红利”转变,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办学活力得到有效释放。

  一是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充分发挥辽宁工匠联盟和辽宁劳模协会作用,组织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进校园、进课堂,完善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担任德育兼职导师制度。

  二是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选拔、激励机制,推进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提高技能人才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待遇,大力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和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三、推进1+X证书制度建设

  辽宁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20年,全省145所院校13万余名学生报名参加92个证书领域的1+X证书制度试点,较2019年的6050人规模有大幅度提升。统一培训1+X证书师资3420人。9731人次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证书通过率73.8%。

  1+X证书制度,是中央的总体部署,是国家重大战略,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也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职教20条”的重要举措。我省将大力推进实施1+X证书制度建设,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引领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深化“三教”改革,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四、打造职业教育数字化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辽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省职业教育即时性、常态化的统一管理和服务。

  二是加强省级统筹,对接辽宁产业需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训资源,组建开放共享的、满足全产业链实习实训需求的综合性实训环境。

  三是搭建职业教育在线学习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建设1000门左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五、打造辽宁职业教育品牌

  一是推动建立现代职教体系,支持高等学校尤其是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骨干专业),对接辽宁产业需求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支持面向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新兴经济等领域的高水平高职院校,与辽宁重点产业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合作举办职业教育本科院校。

  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让教育家、企业家共同管好办好职业院校。将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培训全过程,充分发挥辽宁工匠联盟和辽宁劳模协会作用,组织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进校园、进课堂,完善大国工匠和劳动模范担任德育兼职导师制度。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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