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解决中小学学生午餐就餐难问题的建议》(第0477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张立明委员:

  感谢您对中小学生餐饮和学生身体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于2021年1月28日提交的《关于解决中小学学生午餐就餐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省中小学校食堂建设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助力乡村振兴

  2012年以来,我省在彰武、西丰两县先期试点基础上,扩大地方试点范围,已增加至岫岩等15个县(市),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省营养改善计划扎根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试点地区正在逐步扩大和推广。

  一是基本消除了边远农村学生“饿肚皮”、“没地儿吃”的现象。目前,我省营养改善计划覆盖9个市15个县(市)的1246所学校,受益学生44.7万。我省已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实施范围扩大到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生。边远农村地区孩子上学没饭吃、吃不饱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二是明显改善了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学生营养结构得到改善。在初期试点期间,试点学校普遍存在就餐条件差、食堂缺口大、供餐能力弱的突出问题,有多家试点学校或教学点采用的是课间加餐模式。2019年,省政府投入近2亿元,各地积极配合,并投入相应配套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如今,学校供餐能力显著提高、学生就餐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学生在校有地方吃饭、能吃上热饭热菜的比例不断提高。

  三是各地因地制宜开创了不少各具特色的“新路子”。全省大多数学校均采取鼓励学生家长自愿掏钱“做加法”,让营养餐标准实现4+X,优化了膳食结构。15个试点县均单设营养办,落实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营养配餐方案,科学设计带量营养食谱;部分县实行以中心校为基地,为20分钟内路程教学点学生提供完整正餐。15个县学校食堂均已实现“明厨亮灶”,目前15个县中小学校正在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二、加大投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为改善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近年来,省财政每年统筹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以及省级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金8亿元,用于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为充分发挥基层教育、财政部门了解基层情况、贴近基层实际的优势,提高基层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上述8亿元资金分配时主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由基层教育、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方向,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使用,资金既可以用于教学设施的维修改造,也可用于学校食堂建设改造和设备购置。

  三、科学管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意见》要求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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