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促进全省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建议》 (第045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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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席田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全省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主要变化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您在提案中建议,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发展,按照小学向行政村集中,初中向镇中心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原则,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小班教学,落实乡村教师特惠政策,提高农村教育发展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对我们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我厅积极采纳,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谋划,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开展专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研究专题调研,持续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快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

  二、加强交流轮岗,推动城乡教师管理一体化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培训、师资配备、素质提升、待遇保障等方面工作,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教育发展保驾护航。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通过定期交流、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多种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交流。

  三、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城乡优质均衡发展管理一体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改革,推动师资均衡配置,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中积极探索,积极支持城区通过集团化办学,向农村地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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