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建立教育产业集聚区,推进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第039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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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秦捷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教育产业集聚区,推进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教育产业集聚区,对带动相关产业协调发展,拉动辐射沈抚示范区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厅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推动建立教育产业集聚区。

  一、加强政府主导,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沈抚示范区组织对接两所高校及域内意向企业组建校企合作联合体,初步建立实施技师+教师的双元实训体系,探索实施订单式毕业生供给模式;在沈阳工学院组织“梦铸沈抚、才助振兴”招聘会,共有200家企业参加,提供工作岗位近万个,3000余学生参加本次招聘会,其中800余名毕业生当场达成就业意向;同时,按示范区现行人才政策解决人才子女需求。

  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全面推进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按照信息技术、冶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重点产业领域,遴选具有学科创新优势的高校牵头承办、其他高校按自身科研特色协同承办校企对接会,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过举办成果对接会、校企会客厅、校企圆桌论坛等形式,组织推动百所高校与千家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到2025年,有组织推动100所以上高校对接1000家以上企业,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转化科技成果7000项以上。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以及在辽企业的合作,建立校企、校地、校政合作平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落地。运用激励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质增效。将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作为高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激发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

  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发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成果转化提速增效。一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转移机构,明确权责和利益分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载体,通过创业孵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2023年,省科技厅对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载体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二是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实际需求,与企业建设校企、院(所)企联盟,开展定向研发攻关,实施定向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2023年,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起草了《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谋划新建一批典型联盟,进一步提升典型联盟运行质量。继续实施省科技攻关“揭榜挂帅”计划,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三是举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企、民企等系列撮合对接活动。承办科技部“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路演”“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行动”“创新挑战赛”等国家品牌活动。根据省内高校院所资源,重点围绕成果转化能力较强的高校院所开展撮合对接活动。指导社会化服务机构载体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撮合对接路演活动。四是强化中介服务能力,培育、建设、完善一批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搭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合作桥梁。选取一批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审核甄别和成果推介工作。支持东北科技大市场布局建设分支机构,构建覆盖全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网络。推进沈阳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现代化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实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每年培训300名以上技术经纪(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估师等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选派200名以上优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深入企业开展技术转移服务。

  二、继续加大对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指导力度。1999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启动。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提供服务、高校自主选择、行业规范自律、职能部门监管”的总体发展目标,指导高校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高校后勤保障条件大为改善,后勤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全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指导力度,指导高校正确把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内涵及规律,保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健康有序发展。

  三、大力推进吸引人才。省委组织部将认真落实《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搭建人才发展平台、激发人才活力、加强服务保障三个方面90条具体政策措施,大力吸引人才来辽创新创业。修订“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人才政策落地率,不断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强化人才住房保障。人才集中的单位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或公共租赁房。支持各地区改扩建一批现有房、转化一批保障房、租购一批公寓房配建一批商品房,多渠道解决人才阶段性居住需求。二是强化人才家属就业就学保障。“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及相当层次人才的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其工作或生活所在市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是强化人才医疗社会保障。制发高层次人才专用健康证,持证享受就医“绿色通道”。落实院士专家免费体检制度,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休假疗养活动。

  四、不断丰富优质数字资源建设。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继续组织年度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建设,持续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建设。向教育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荐了辽宁优质教育课程资源1127份。进一步完善升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平台,开发课程学习平台,上线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18门。协调组织省内高等学校,新增建设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195门(次),注册学习学生17.25万人次。新增省内一流线上本科课程263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62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262门。

  五、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分工,依责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深入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和技术需求,组织对接服务。省教育厅深化与省直相关部门合作,围绕“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稳步推进高校与企业积极联系、有效沟通、精准对接。组织高校专家教授走进企业,重点为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服务。鼓励高校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研究成果和专利技术在企业实现产业化应用,实现交流一批人员、带去一批技术,推动落实一批项目、解决一批难题。日前,经与省工信厅协商,拟将抚顺高新区、辽阳高新区作为试点地区,组织高校实地调研高新区内重点企业,共同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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