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推动我省高校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282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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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教育厅

李文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省高校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非常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为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全省高校乡村振兴管理体系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在辽高校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建全国乡村振兴高校联盟和全国乡村建设高校联盟的做法,省乡村振兴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作为指导单位,委托沈阳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作为发起单位,面向全省本专科学校发起成立“辽宁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2022年7月29日在沈阳农业大学召开联盟成立大会,省内共有55家本专科学校加入,由6名院士领衔成立“辽宁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盟主要聚焦“五大振兴”,围绕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具体需求,重点实施“八大行动”(党建引领振兴、乡村振兴理论创新、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乡村产业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精准供给、农产品进校园、智库赋能),努力实现“八个一批”的建设目标,即:建成一批农村优秀基层党组织并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乡村振兴标志性理论成果并产生重要影响;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并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培养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并成长为致富带头人和基层党组织领路者;落地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并支撑乡村产业发展;总结一批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并得到有效推广;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并走出辽宁;撰写一批乡村振兴咨政建议和决策参考报告并获广泛应用,引领辽宁乡村全面振兴。

  二、高校科技赋能乡村振兴

  一是充分释放高校科技服务动能。集中将人才、技术、信息等科技资源引入到农村生产一线,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提供科技支撑,将服务“三农”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效作为学科评估、人才评价等各类评估评价和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以项目为依托,加强与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合作,健全完善“项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户”的农技推广方式,发挥各自优势。鼓励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专家服务站、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科技副职等创新服务模式。发挥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引导、激励作用,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研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支持鼓励省内相关高校围绕乡村主导产业,努力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资助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揭榜挂帅)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等4类项目,支持高校自主布局开展研究。

  二是支持高校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合作。通过引导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揭榜挂帅”等方式,按照企业需求确定研发任务,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全面推进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通过举办成果对接会、校企会客厅、校企圆桌论坛等形式,组织推动百所高校与千家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到2025年,有组织推动100所以上高校对接1000家以上企业,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转化科技成果7000项以上。2023年度,计划组织沈阳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辽东学院承办校企成果对接会、校企会客厅,围绕现代农业,养殖业,渔业,中医药、药用资源、农业设施等产业领域推动高校与相关行业企业有效沟通、精准对接,大力推进我省乡村主导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推进高校创新平台建设。推进高校开放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资源,优化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布局,为我省科技服务的理论支撑和信息共享提供保障。聚焦前沿科技和区域发展需求,培育建设若干个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启动省教育厅本级科研平台的优化重组工作。按照“统筹谋划、支持联合、错位发展、平稳推进”以及“奖优促建、动态调整”的原则,启动对省内各类高校现有厅本级394个科研平台(含高校智库)的优化重组,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平台在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做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推动将“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满足师生自主学习提升和个性化学习指导需求,助力义务教育校内“双减”工作取得实效。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建设,建设优质数字资源建设,推进省市县各类优质教育资源联网普惠共享,促进优质教育资源跨平台、跨学校、跨区域应用,持续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下沉”。

  三、高校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省委制定出台《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计划每年支持100名左右长期在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工作,懂三农、懂市场、懂管理,能够扎根农村干事创业,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乡村产业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奖励。制定出台《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引导村干部,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参加国家承认学历教育,“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45周岁以下、符合学历提升条件的村干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二是加大从高(职)院校选派驻村干部力度。2021年8月从中央部委5所院校、省委管理33所高校、省委教育工委管理18所高职院校,选派506名教师到村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投身和服务乡村振兴;坚持把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作为村干部的重要来源渠道,2021年集中换届后,4817名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进入村“两委”班子。在2023年新一轮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中,省委组织部加大从中央部委及省属高(职)院校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力度,并结合村“两委”班子届中分析研判,动员招引符合条件的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适时进入村“两委”班子,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三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目前,我省沈阳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渤海大学3所高校24个入选国家级“科技小院”项目建设名单,入选单位数位居全国并列第六。省教育厅将进一步改革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实践教育教学方面提供支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四是加强高校骨干科技特派培训工作,提升高校科技特派服务质量。指导有条件的高校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22〕142号)等有关规定,探索实施科技特派计划经费“包干制”,优化省级科技特派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五是省商务厅将与我省高校在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结合就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依托我省高校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实操培训、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县域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建立和壮大本地电商致富带头人队伍,为推动各县(市)发展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产学研结合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为“云上农校”农业平台对接我省农村电商讲师资源,线上指导我省农村居民网络销售特色农产品。推动“农村电商专家服务站”建设工作,将我省电子商务专家纳入服务站,为我省各县域发展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规划设计、调研分析、品牌培育和人才孵化等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电商直播助推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打造“电商直播基地+农产品供应链”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为我省第一村书记和高校挂职干部依托电商直播新业态网络销售本地特色农产品提供帮扶指导和支持保障。

  三是有效利用乡村旅游资源。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47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121个。通过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创建工作,为乡村旅游发展争取资金53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我省优质乡村旅游资源基础设施建设,部分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了游客服务中心。省文旅厅正在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相关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将组织相关单位将我省的优质乡村旅游资源进行信息化处理,使乡村优质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能够进一步得到有效利用,助力我省的乡村旅游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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